保定女子職業中專集體活動安全預案
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、交通事件
應急預案及處理程序
(一)下列情況發生時立即啟動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、交通事件應急預案
1.校內文化、娛樂、體育集體活動時的學生傷害或突發疾病事故發生時。
2、在校外效游、外事等活動時發生交通事故、安全事故或學生突發疾病時
(二)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、交通事件發生的原因
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、帶隊教師疏于管理、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;活動場所的設施、設備存在安全隱患;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,駕駛員疲勞駕車、違章駕車;駕駛員駕駛技術、應變能力差等等。
(三)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、交通事件的預防措施
1、活動前由學校必須通過廣播、班會、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,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,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、分析,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。
2、租用外出活動的交通工具時必須驗證相關的證照,簽訂相應的合同書 。
3、召開專題會議強化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,要求教師加強管理。
4、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(每班至少配備二名教師帶隊),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,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。
5、要求租用交通工具的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、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,選用車容、車況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,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,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。
6、校內外集體活動前活動的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,是否存在安全隱患,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落實專人管理,禁止學生入內游玩。
8、校外全校性集體活動前必須向市教育局進行匯報請示,并取得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組織活動。班集體活動必須經校長批準方可進行。
9、活動前配備好相好急救藥品、安全防護設施,規劃好行進路線,落實安全保衛人員。
(四)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、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
一旦學生在校內外集體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,一般按以下程序處理:
1、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,并聯系家長,告之情況,班集體活動的應立即向。
2、交通事故的,應立即報警,并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,并按教育局突發事故的匯報規定,上報教育局和相關部門。
3、校內外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后人員的外置
(1)受傷人員,按第一條執行。
(2)其他非受傷人員:首先,要迅速控制、穩定學生情緒,以免由于失控再次造成其他事故的發生。第二,安全、有秩地進行疏散撤離,屬交通事故并乘坐交通工具的應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,換乘車輛時,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、車輛行駛情況,避免新的交通事故。
4、采用必要的手段保護好事故現場。
5、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。
6、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。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,則參照《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》進行處理,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,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;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,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、活動場所進行交涉,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。
7、及時做好學生及家安撫工作,控制事態,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。
8、聯系保險公司介人事故的理倍工作。